尊敬的船长先生,欢迎来到漳州港,根据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,贵轮船员应注意并按以下规定行事:
1、在未完成进口检疫之前,海关严格要求不能开舱盖;检疫局要求船上要升挂黄旗。
2、边检站严禁船员在未取得边检签发的登陆证或边检允许前上岸;任何上岸的船员包括船长都必须在午夜(即00:00)前回船;
3、除非得到当地海事局的许可,任何船舶不论是在码头或锚地修理,均不允许明火作业(如焊接等);
4、除非书面向港口当局申请并被许可,否则任何船舶不许放下救生艇进行训练或当作交通工具,紧急情况除外;
5、未经海事局书面许可,船上不得排放压舱水。排放压舱水申请表须由船长或大副在船舶抵港时递交;排放压舱水时船上需严密观察并详细记录排放情况。
6、未经允许,无论在锚地或码头,船舶不得将有可能引起海洋污染的废弃物排放或倾倒海中。
谢谢您的合作!